你的店鋪會在評估確認不達標(即不能正常交易)的次日接受店鋪監管。可在監管第30天(T+30日)18: 00前申請轉入淘寶企業店或選擇直接退出天貓(可轉入“商家中心”-“資金管理”模塊)。
逾期未操作,天貓將在監管第30天協助您進入退出流程,天貓商家服務協議自動終止。同時,如果在監管第30天18:00前未取消退出天貓的申請,逾期將無法運營。
評估標準:
第1條評估周期和頻率
1.天貓試運營最長測試期為210天,從店鋪上線之日算起。
2.在考核期內,商家要進行四次考核,考核時間為店鋪上線后的第30/90/50/20天(以下簡稱“考核節點”)。四項鑒定全部通過后,就可以正式轉為相應店鋪類型的天貓店鋪了。
第二條評估要求
本評價標準中列出的所有評價要求需要同時滿足標準。如果有任何商家不達標,店鋪將無法在天貓繼續經營。具體考核標準如下:
(1)店鋪銷售額達標:到每個考核節點結束時,每月平均店鋪數(每月店鋪數是指一定時期內累計店鋪總銷售額除以月數)不低于該考核節點對應品類的“銷售目標”。
各節點“銷售目標”的具體要求可通過結算流程中的協議簽訂或“商戶中心-gt;:委托看板進行查看)。
在第四個考核節點,如果商家月度店鋪銷售目標未能達到該節點,但店鋪銷售額在第181天至第210天超過銷售目標,則視為店鋪銷售額達標。
店鋪銷售評估說明:
第30天(即第一個考核節點),對累計30天的月均店鋪數進行考核;
第90天(即第二個考核節點),每月對累計90天的門店進行考核;
第150天(即第三個考核節點),將考核累計150天的月均店鋪數;
第20天(即第4個考核節點)考核店鋪210天的月平均銷售額或店鋪第180天至第20天的銷售額,均可達標。
(2)基礎服務考核得分達標:到每個考核節點結束時(第一個考核節點除外),店鋪基礎服務的考核得分不低于相應品類的考核目標,具體目標要求可通過結算流程中的簽訂協議環節或“商戶中心-gt;:試運行看板”以供查看。
(3)合規管理達標:商家在試運營考核過程中,應遵循誠實守信的基本原則,遵守平臺規則,切實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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