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不斷提升消費者的購物體驗,營造可持續健康的平臺商業環境,天貓商家營銷準入基本規則將升級商家條件和商品條件。詳情如下:
1.活動違約:已成功報名天貓特別大型營銷活動的商家,在商品提交階段或活動期間(包括預熱、官方活動),因商家自身原因退出或拒絕以任何形式履行活動要求的,將根據天貓規則“違反承諾”規則的相關規定,以一般違規行為處罰六分。
2.活動后降價:商家違反天貓特別大型營銷活動價格約定,活動結束后15個自然日內商品價格低于活動期間價格的,根據天貓規則“違反承諾”規則相關規定,一般違規扣六分。
出售特殊商品(如3C數碼產品、貴金屬首飾(金、銀、鉑)產品、季節性清倉等)的商戶除外。).
第十條 天貓在活動前或活動過程中出現交易、維權、營銷、誠信經營等方面的異常情況(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賬戶異常、交易資金異常),將暫停或終止商家繼續參與營銷活動。
第十一條為保證消費者在營銷活動中能夠享受到實實在在的利益,天貓要求參與營銷活動的商家為消費者提供更具競爭力的商品價格,不得進行價格欺詐。
一旦發現并核實該商家未通過其參與的營銷活動為消費者提供更具競爭力的商品,天貓有權暫停和/或終止該商家繼續參與營銷活動。
同時,商家參與以往營銷活動時給予消費者的優惠力度將是考慮商家能否參與重大營銷活動的標準之一。
第四章術語解釋。天貓專場大型營銷活動:618、雙11、雙12、年貨節、女王節等。具體范圍以本次活動的投資規則描述為準。
最近有雙11報名規則需要賣家注意。
2.15個自然日:兩次大型公務活動間隔少于15個自然日的,以間隔為約定承諾期。
提醒天貓商家注意這一規則變化,2022年8月19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