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有哪些失信行為?
1、置換承諾
這個場景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一是賣家承諾換貨,但收到退貨后拒絕或者說沒貨。如果真的缺貨,一定要先和買家協商,達成一致。第二,雙方約定了具體的換貨日期/時間,但賣方后來未能履行。
2.禮物承諾
交易時承諾贈送,但并未實際送到買家手中,事后也拒絕補發。建議賣家提前確認贈品數量,避免日后無法履行承諾而引發投訴,同時與消費者協商后續補發事宜。
3.賣家自己承諾。
比如交易時已經承諾了送貨時間/維修服務,但最后沒有兌現。如果賣家承諾買家買一送一,但實際未能兌現;建議賣家與買家溝通達成一致,補發/退還差價等解決方案,避免違約。
4.違反優惠承諾
比如賣家在旺旺承諾滿300減100,但沒有說明實際使用情況,后續的鑒定券已經領取,導致消費者沒有享受到優惠,存在違反承諾的情況。
5.發票承諾
交易時承諾開具發票,但實際并未將發票提供給買方,事后他也拒絕補辦。淘寶商家違反上述任何一種行為,需要向買家支付商品實際交易額的10%作為違約金,最低賠償金額不低于5元。
處罰嚴重嗎?
賣方違反交易承諾,每次扣四分:
1.淘寶判斷賣家確實應該支持消保服務的“七天退貨”,但拒絕履行七天退貨承諾;
2.淘寶判斷賣家確實應當承擔退貨承諾、破損換貨、質量承諾、假一賠三等服務承諾,但賣家拒絕承擔;
3.買家選擇支付寶擔保交易,賣家拒絕使用;
4.在交易達成過程中,賣方承諾給予買方除交易商品以外的禮品或發票等物品,但實際上拒絕給予;
5.交易達成過程中,賣家承諾退貨、包維修等服務,實際未能履行;
6.交易達成過程中,賣方承諾承擔發貨或退貨的運費,但實際未能履行;或者七天退換包裹商品,賣家拒絕承擔送貨運費;
7.加入貨到付款或信用卡支付服務的賣家拒絕提供或拒絕以承諾的方式提供前述服務;
8.賣方違反自己做出的其他承諾。
淘寶商家在淘寶平臺經營店鋪需要遵守淘寶規則。比如假發貨,延遲發貨,失信,賣假貨,都是不允許的行為。淘寶失信會有一定影響。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