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上賣假貨違法嗎?
在淘寶賣假貨,根據《淘寶條例》第五十條,淘寶根據不同的違規行為,有不同的處理方式對應違規D,具體如下:
1、商家銷售假冒、盜版商品且情節特別嚴重的,每次扣48分;
2.商家銷售假冒、盜版商品,情節嚴重的,每次扣24分;
3、商家銷售假冒、盜版商品,經信息等級判定,每次扣2分(3天內不超過12分);實際銷售的,每次扣12分。有特殊情況,只刪不扣。為銷售假冒盜版商品提供便利的,每次扣2分。情節嚴重的,每次扣12分。
淘寶對銷售假冒盜版商品實行“三振出局”制度,即商家每銷售一次假冒盜版商品,記為一次。同一商家銷售假冒盜版商品三次的,將被永久查封。
在出售假冒商品的地方,淘寶刪除其成員發布的假冒和盜版商品或信息。同時,根據情節輕重,淘寶將對支付寶賬號采取查封賬號、關閉店鋪、監管店鋪、關閉訂單、限制發貨、限制發布文章、限制網站登錄、限制使用阿里旺旺、限制站內發函、延長交易超時等強制措施。
店鋪篩選和全店物品搜索降級、全店或單個物品監管、物品放行資格控制、限制特定屬性物品放行、限制物品放行數量、限制類別放行數量、限制特定類別物品放行、限制使用物品特定功能、限制使用特定管理工具、限制解凍押金、支付違約金等措施。
第五章,第四節,第62條,原規則如下:
描述不一致是指交易達成時,買家收到的商品或淘寶官方抽樣的商品與商家對商品的描述不一致,商家未披露商品的瑕疵、保質期、配件等必須說明的信息,妨礙買家權益的行為,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 如果商家對商品的材質、成分等信息的描述與買家收到的商品嚴重不符,或者商品無法被買家正常使用,或者商家對商品品牌的描述與買家收到的商品品牌嚴重不符,淘寶將刪除與描述不符的商品,每次扣12分;
(2) 商家未披露商品瑕疵等信息,或商品描述與買家收到的商品不一致,影響買家正常使用,或商家對商品品牌的描述與買家收到的商品品牌不一致,同一商品首次扣3分;第二次刪除扣6分;
(3) 商家未披露商品瑕疵等信息或商品描述與買家收到的商品不一致,但未實質性影響買家正常使用的,相同商品首次下架不扣分;第二次拆除扣3分;第三次刪除扣6分;(品牌描述不符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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