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今年5月,南方日報的一篇報道顯示中國從事微信業務的人數已經超過1000萬,年交易額達到650億元,大致相當于京東金融的估值。
雖然相對于近7億的微信用戶數,1000萬的微信業務人口比例實在是太小了。但由于微信業務主要是在微信朋友圈、微博等平臺銷售商品。為了增加一筆交易的可能性,長時間刷屏已經司空見慣,不僅對廣大微信用戶的朋友圈造成視覺污染。而且,一旦出現假貨問題,可能會導致微信商家的殺招,直到他沒有朋友。
前兩天,福建省的陳女士在微信朋友圈遇到了一款海外代購的LV手包,但收到貨款后,陳女士驚訝地發現,這款手包只是高仿a,而且,在陳女士的微信朋友圈里,除了包包等奢侈品,還有不少日韓進口的化妝品等產品。在陳女士朋友圈的微信業務中,既有認識的好友,也有自己添加的陌生人。
目前,相對于淘寶、天貓、JD.COM、亞馬遜等主流電商平臺,微信朋友圈原本就是一個相對封閉的社交空空間。就算要在對方微信朋友圈買東西,也需要先加對方為好友。而且,雖然朋友圈有不看聯系人朋友圈的功能,但是這個功能并不是所有微信用戶都知道的。即使知道有類似功能,部分用戶出于禮貌等心理,也不會屏蔽微信商家的朋友圈。在此基礎上,微信商業的朋友圈法則主要從“殺熟”模式入手。
當然,朋友圈的殺熟模式除外。更多專職微信業務的,往往會通過微信中的“搖一搖”、“附近的人”等功能,撒網尋找潛在客戶。
專家如何看待微信朋友圈的殺人模式?
相關權威專家認為,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電子商務等經營主體可以作為適用對象。而微信商家,在微信朋友圈賣東西的,幾乎沒有自己的實體店或者電商店。如果嚴格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微信業務中個人的私下交易是無法得到法律保護的。但是,微信朋友圈不是違法場所,消費者仍然可以走司法途徑,通過合同法解決微信購物的糾紛。
最后,對于微信業務來說,失去一個客戶只需要三秒鐘,但是獲得一個客戶的信任卻需要三到五年。銷售只是起點,服務沒有終點。交易是小事,做人是大事,一旦成為客戶,就永遠是朋友,信任是新時代微信商業的核心。
文/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