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貴陽2月25日電(記者張偉)貴州省市場監管局25日公布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來查處的第八批典型案例。一個微信商家在朋友圈以虛高的價格出售口罩,將被罰款10萬元。
通報稱,1月27日,六盤水市盤州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袁宏達銷售口罩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通過微信群銷售口罩,以30元/片的價格銷售進價為10元/片的“環球”牌KN95口罩。當事人的行為涉嫌哄抬價格的,擬依據《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處以10萬元罰款。
與此同時,銅仁市一家超市因哄抬菜價面臨高額罰款。2月8日,銅仁市碧江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惠聯超市有限公司價格行為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于1月27日以42.66元/公斤的價格銷售進價為14.2元/公斤的大蒜,于2月3日以47.96元/公斤的價格銷售進價為14元/公斤和22元/公斤的豌豆莢,涉嫌哄抬價格。依據《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擬處以50萬元罰款。
同批公布的案件中,有兩起案件移送司法機關。2月6日,貴陽市南明區市場監管局根據公安機關提供的線索,對貴州東升速達貿易有限公司進行調查。經查,當事人通過網絡渠道購買無產品合格證口罩58650個,貨值79750元,銷售金額約56700元,現場查獲口罩27633個。當事人涉嫌犯罪,已移送警方調查處理。
2月10日,貴陽市云巖區市場監管局對秀恩愛服飾經營部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有21箱約5萬只口罩無中文標識、無相關產品合格證、無購銷票據,現場還查獲了快遞單、銷售記錄等證據材料。當事人涉嫌犯罪,已移送警方調查處理。
貴州省市場監管局希望廣大經營戶在突發公共衛生安全事件中兼顧社會責任和企業利益,依法誠信經營。
貴州省市場監管局正在告訴價格違法行為人,在疫情防控期間,對違法行為零容忍。誰敢坐地起價,謀取不義之財,就要受到沉重打擊。
貴州省市場監管局呼吁消費者積極參與監督,立即通過12315熱線或平臺舉報價格欺詐、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等違法行為。(完)
編輯: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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