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朋友圈賣貨已經成為很多當代年輕人的“時尚兼職”,而大連的幾個大學生卻在朋友圈賣軟中華,一條200元。這些香煙都被鑒定為假煙。被抓時,一個大學生在微信生意里賣假煙的銷售額達到129萬元。最近兩個大學生,微信生意,因為賣偽劣產品被判刑。
大連某高校大學生發現校友小張和在朋友圈賣低價中華煙,只有一條200元。通過微信聊天,小張和黃嘯說這些煙是禮品店“回收”的,除了生產時間長,質量絕對沒問題,于是大家通過微信付款,從他們那里買了軟中華。經公安機關調查,他們從一個叫許的福建男子那里買到了假煙。每張70元通過快遞送到金普新區一名叫滕的男子手中,再由滕某以每張100元的價格賣給大學生小張、。公安機關經過縝密偵查,最終確定大學生小張銷售假煙金額為129萬元,大學生黃嘯銷售假煙金額為6萬元。
經審理,大連市金州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大學生小張有期徒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70萬元。大學生黃嘯因犯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
庭審中,小張和都非常后悔。因為家里生活比較困難,他們就想著在學習期間通過微信和網絡銷售賺點外快貼補生活。沒想到,他們也犯法了。兩人都自愿認罪,愿意繳納罰款,請求法庭給他們一個悔過自新的機會。
據本案辯護人、遼寧宋慶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金海介紹,小張和黃嘯是整個假煙銷售鏈條中最底層的網絡“賣家”。假煙源頭徐也被金州區人民法院以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并處罰金70萬元。這些人素不相識,都是以“QQ群、微信朋友圈發布信息,通過微信、QQ聊天交易,通過支付寶或微信支付貨款”的形式從事網絡銷售。
一審判決后,福建人徐、大學生小張等2名被告人以一審法院量刑過重為由,向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請求從輕判決。二審期間,法院和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沒有發現新的犯罪事實和相關證據。
大連中院經審理認為,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上訴人的上訴理由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今年7月11日,大連中院作出(2018)遼02刑225號刑事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隨著網絡信息化水平的提高,互聯網涉煙犯罪正在向大學生滲透,他們已經成為非法涉煙消費的高危人群。大學生從從未辦理過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地方購買香煙,作為銷售者轉賣給其他同學的行為,不僅擾亂了正常的煙草市場秩序,還將面臨嚴重的處罰。
王金海律師說:暑假快到了。大學生千萬不要通過微信朋友圈購買價格極低的香煙。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根據情節和涉案金額,構成生產偽劣商品罪和非法經營罪,將依法從重處罰。
文:大連晚報首席記者萬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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