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在人民網“地方領導寄語”一欄詢問微信商家是否納稅。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答復如下:
用戶消息:
朋友圈的微信業務越來越多,個人所得稅也增加了。這個微信業務應該放在哪里?它有食物,化妝品和各種各樣的東西。不知道安全質量有沒有保證?,F在微信業務已經發展了兩年,是否應該讓這種肆無忌憚的發展下去?這些事每天都有點煩,有點麻煩。
官方回復:
(回復單位:省工商局2018-09-20 09:12)
尊敬的網友:您好!
你在人民網給省委書記留言,反映微信業務發展的問題。省工商局主要領導高度重視,立即要求省工商局網上交易監督管理處認真閱讀?,F將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微信業務作為近年來快速發展的新業態,對社會就業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然而,在快速發展的背后,卻存在著商品質量參差不齊、虛假宣傳、消費者權益保護缺失等一系列亟待解決的問題。原因是微信和微博朋友圈只是匿名社交平臺,不是第三方交易平臺。尤其是微信業務,其運營者為自然人,其真實身份信息無法審核和控制。此外,雙方交易都在虛擬網絡上進行,購買記錄難以獲取,也沒有平臺保障和有效的信用評估機制。因此,一旦發生消費糾紛,監管部門無法迅速確定經營者的真實身份,確定責任主體。這是目前微信業務監管的最大問題。
對新業態的監管需要堅持審慎、包容的監管原則,即無論亂與優,都要采取一系列措施促進其規范健康發展。即將出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對電子商務經營者給出了明確的定義,這意味著微信業務也將被納入監管范圍。同時明確,電子商務經營者,除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和家庭手工藝品的個人外,利用自身技能從事便民勞務活動和零星小額交易,未經依法許可,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需要登記的,應當依法登記為市場主體。這一規定從法律角度解決了微信經營者主體身份認定難的問題。下一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積極探索微信業務監管新舉措,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加強社會共治,促進微信業務這一新業態健康有序發展。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不清楚的,請聯系省工商局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處。
聯系人:洪俊民
電話:0551-64675038
(編輯: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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