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上午9點是上課時間,購物群里也做廣告。一天發幾十篇,老師們樂得自己賺錢,我們家長的心卻在顫抖。"
6月29日,多名浙江學生家長帶著一堆微信截圖,來到樂清市紀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
接到舉報后,集團和市教育局紀委迅速行動。經查,2018年底以來,虹橋二小教師王某(黨員)在互聯網某交易平臺從事微信經營業務活動,通過推薦產品賺取傭金。從2020年2月開始,我通過微信朋友圈從事一個名為“X教授”瘦身產品的網絡營銷活動。王上班時間還在微信業務兼職經營活動,有學生家長經他介紹加入微信購物群或實際購買產品。
王因違規從事微信經營業務活動被立案偵查。
“原來我只是想把一些好東西分享給大家,同時賺點零花錢。沒想到會給學生和家長造成這樣的困擾,也影響了老師的聲譽。真的不應該。以后一定會改正錯誤,專心教書。”王說。
“上級教育部門有明確指示,中小學公辦教師不能從事‘微信業務’等營利性活動。”集團負責人表示:第一,做微信業務需要時間、精力和思想。我天天在朋友圈打廣告,不關心教學。甚至在我教書的時候,我也一直在收發微信。家長怎么看?
第二,微信業務的盈利手段主要依靠社交圈。一旦老師在微信業務里做起了生意,學生家長就成了微信群里的業務對象。如果家長不買老師推薦的產品,會擔心孩子在學校不被老師喜歡。買了就沒有實際需求,買不買都累。
駐市地方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已督促教育部門在全市開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和自查自糾活動,規范教師從教履職行為,大力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推動“廉潔教育”再上新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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