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揚州市做微信生意的創業者馮順利拿到了以微信店鋪網站為經營場所注冊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這是今年1月1日《電子商務法》實施以來,我市發放的第一張營業執照。營業場所登記從只有實體房屋放寬到虛擬網站,標志著揚州商事制度改革的又一重要舉措。截至1月15日,已成功辦理2戶。
近年來,揚州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積極支持電子商務發展。繼2016年提請市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的通知》(揚府發〔2016〕24號)后,允許從事無污染、無安全風險的電子商務,無實體店的網絡交易服務。市場主體申請人將住所登記為經營場所后,今年將快速落實《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做好電子商務經營者登記工作的意見》(石國朱堅〔2018〕236號),充分運用互聯網思維,允許個體工商戶使用網上經營場所申請營業執照,由經營者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確定登記機關;對于在多個電子商務平臺經營的,在營業執照上記錄多個網絡經營場所的信息。此舉既是對微信業務等國家創業職業的認可,也有助于其享受與其他市場主體同等的社會待遇,有利于網絡交易監管,方便消費者維權,促進我市電子商務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