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上海4月26日電(通訊員應)微信商家1000元購買了一臺“正品”戴森吹風機,并在朋友圈發布銷售信息,標注“正品直發”。同行“入坑”高價轉賣70多套,買家收貨后發現是假貨,導致案發。4月22日,上海市閔行區檢察院以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對犯罪嫌疑人王某提起公訴,對犯罪嫌疑人張某不起訴。
2018年6月中旬,王在某電商網站發現一家銷售戴森吹風機的網店。每套售價僅1000元人民幣,比該品牌正品吹風機的價格低了近30%。王一看價格便宜,仿真度又好。他覺得有利潤空,于是在朋友圈發布了“1100元買一個正品戴森吹風機”的信息。
同樣是做微信生意的張某看到新聞后聯系了王。當王告訴他是正品時,張某將廣告以每條1500元的價格發到朋友圈。很快就有人來下單了。張收到貨款和買家地址后,轉交給王。王收到錢后,讓網店商家按照買家的地址直接發貨。之后,張某又以同樣的方式先后向王放置了70余臺吹風機,并支付了8萬余元。
6月底,第一批拿到吹風機的買家投訴吹風機做工粗糙,質量差,要求退貨。但電吹風銷售時明確告知對方電子產品不退換貨,所以張不同意買家的退款要求。
同時,王某和張某商量后,決定做一份假的聊天記錄給買家看。其中,王冒充戴森官方客服,明確指出該產品為正品、正品,存在瑕疵。之后,越來越多的買家反映質量問題,提出退貨,但張某不同意,致使受害人損失11萬余元,導致案件發生。
犯罪嫌疑人王某到案后交代,他知道這些戴森電吹風可能是假貨,一方面是因為價格遠低于官方定價,另一方面是因為在電商網站上很難確定商品的真偽,網店賣家告訴他是正品,她就抱著僥幸心理賣掉,想著如果被發現就退貨,如果沒發現就獲利。
犯罪嫌疑人張某到案后稱,王某告訴他這是正品直發電吹風,她就在朋友圈轉賣。當買家反映沒有發票時,她從王那里得到的答復是只能開團體發票。買家要求退貨,她和王拿著退貨的電吹風去專柜對比,發現確實不一樣,是假貨。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在收到買家退貨要求后,繼續通過朋友圈銷售戴森吹風機,并于9月售出一臺。到案后,王辯稱手機記錄丟失,無法提供購銷記錄。
承辦檢察官認定王某、張某違反商標管理法律法規,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仍銷售,其行為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遂對王某提起公訴。因犯罪情節輕微,張某已投案自首,自愿認罪從輕處罰。他已經完全退出自己的非法所得,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他是初犯,偶犯,符合自首從輕處罰的條件,所以對他作出了不起訴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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