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軍/地圖 |
據央視報道,你坐在家里只需要幾千元就可以創業,做得好的話一個月可以賺10萬——這種工作你想做什么?河北閆女士加入“微信生意”后,道出了其中的玄機:真正的錢不是零售賺的,而是發展下級代理賺的,手段是詐騙炫富!
支付中介費59800元。每天只要轉發微信營銷課程,吸引更多人來聽課,就可以月入百萬,108天買一輛奔馳,6個月買房,一年開一輛勞斯萊斯。這個微信傳銷的始作俑者陳志華最近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10萬元。這也是國內發現的首例微信傳銷案。
呼吁不要毆打或殺害。
微信業務主要有幾個問題。一、虛假宣傳,從產品功能到質檢報告,從交易對話到交易記錄,從明星代言到效果展示……幾乎任何能打動你的事情都可以通過軟件來完成。二是病毒式傳播。發展電子商務的手段類似于傳銷。重點不是商品有多好而是線下有多少。第三,殺熟管理。微信業務總是向身邊人開刀,最后只剩下“屏蔽好友”。
“互聯網+”時代,面對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熱潮,有電子商務的發展,當然也應該有微信業務的一席之地。所以不能一棍子打死微信業務,認為現在的一些問題是微信業務的主流,甚至是全部。但我們不能扼殺微信業務,不能因為它迎合了“互聯網+”時代的特點,就忽視微信業務問題。不要讓微信業務在“春天”倒下,關鍵是要找到發布和管理的平衡點。這些顯然對互聯網時代背景下的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毛建國
反對。你不能袖手旁觀。
現實中,傳銷的危害大家早就看得一清二楚,大到丟掉工作,陷入巨額債務,小到欺騙親朋好友。另一方面又因為被騙而報復,最終釀成血案,導致家破人亡。目前異常火爆的“微商傳銷”雖然把陣地從現實轉移到了網絡上,但在性質和危害上與傳銷并無本質區別。那些投入巨額資金,被別人發展成代理的,往往只有兩種結果:一是發現被騙,及時止損,但之前的投資自然打到水漂;二是為了挽回損失或者發財,繼續發展下線,最終從受害者變成受害者。但是一旦之前發展的下線發現自己被騙了,那么其中一部分人就會報復他們的上線,這就成了各種暴力傷害的隱患,也影響了社會穩定。
絕不能坐視“微商傳銷”做大做強。
袁寬寬
建議注意做生意的方式。
“微信業務”,可以說是“互聯網+”的心臟,值得呵護。互聯網作為一只會下蛋的母雞,這幾年誕生了很多新事物。尤其是微信用戶量已經接近十億,迅速成為一個沒有店鋪和人力成本的新型營銷平臺,讓淘寶黯然失色。
移動互聯網改變的不僅僅是購物方式,更是消費者的思維和行為模式,給零售業帶來了顛覆性的變化。但既然是微信生意,還是要講究做生意的方式。
只有誠實才能贏得親人、朋友、同學、同事的稱贊。否則,“殺熟”“出軌”包括發展親戚搞傳銷,只會毀了微信業務的公信。無論是運營商還是工商部門,都應及時研究微信業務中的營銷新情況,及時出臺相關管理措施,加強對這一新生事物的規范和監管,追查并嚴厲打擊“微商傳銷”等違法行為,依法治市,保障其健康發展。
劉曉人
提醒監管要創新
從表面上看,部分微信業務是正常的商品交易行為,且在網上進行,不容易暴露“目標”;再者,商品通過網購后,快遞公司實際上肩負著傳銷的“重任”。傳銷形式的變化比內容的變化更可怕。
所以微商傳銷擊中了監管的軟肋,值得相關部門反思。首先,打擊微商傳銷,要從源頭抓起。而這個源頭不僅是“地上的”,也是“地下的”;網購、快遞服務是微商傳銷的“地下”源頭之一。這就需要公安、工商管理部門迅速介入這個監管“實空地帶”,加強對電子商務、網店等網絡交易的管理。應設立“網絡警察”和“網絡工商”,設立專門的網上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執法人員,對網購行為實施專項管理,全程監控,及時查處“異常交易”。嚴防網絡成為傳銷的又一個“出口”。
汪昌蓮
三言兩語
有人說微信業務是傳銷。聰明的話就看看吧。撒貝寧會管傳銷嗎?確實有人打著微信業務的旗號欺騙消費者,甚至做傳銷。所以,我們要睜大眼睛。-瑪麗
朋友圈的微信業務很煩,天天刷屏的節奏,所以屏蔽了。
-童心
我覺得靠友情賺錢不好。
楊穎
一些小代理,家里的一些親戚等。,都瞬間心慌!我不想多說!什么是傳銷?!你們去查清楚!我們是誠信的微信商家,靠自己的努力和付出賺取回報!
——年豐鎮
說微信生意是傳銷,就跟說淘寶賣假貨,說河南人是騙子一樣,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何玉華
欺騙客戶只會害死自己。
——王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