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商家”的全稱是“微信電商”,指的是利用微信進行銷售的人。可能是因為有一個“微”,人們傷害了一些微信商家的“刷屏”、“打假”、“殺熟食”等行為,所以大多數人一提到“微信商家”就覺得特別反感。說實話,一開始我也是這么想的,但是經過兩個多月的調研,微信業務是一個非常有機會的市場,值得我們所有人學習。
現在人們更傾向于把微信業務歸為“社交電商”,其發展主要分為三個階段,即微信商務化產品、微信商務化品牌和微信商務化平臺。低質量的生產者通過微信商業渠道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所有不知道從哪里來的產品都可以通過微信進行銷售。在這個時期,微信業務迅速實現了微信發展的紅利。突然一夜之間,我們的朋友圈被各種不知名的面膜和護膚品占領了。少數人賺了錢,多數人虧了小錢,有的人“毀了臉”“拉肚子”。
就是當時大家對微信業務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到現在還沒緩過來。
現階段最大的問題是商品質量沒有保障。另外,制作方遵循傳統零售模式——壓貨,以至于微信業務末端壓了很多貨,導致金字塔頂端只有少數人賺錢。
隨著消費者對微信環境越來越熟悉,以及大量媒體對微信商家銷售三無產品的報道,賣假貨的微信商家很快將無法生存。
但另一種微信商業模式進入了大家的視線。
在消費升級、內容電商、微信紅利的三重紅利下,代購迅速被崛起的新中產階級所認可。
任何人的手機里都有不在少數的“御用”代購產品。只要購買的產品是正品,價格上有優勢,大家都愿意在代購手上買,尤其是女性生完寶寶后,會長期“回購”奶粉等各種母嬰產品。這樣就很容易在用戶和購買之間建立長期的“信任”關系。
這種信任,很容易讓媽媽們在代購上變成線下,介紹更多的媽媽到她們代購手里買東西。這種發展催生了更加健全和社會化的分銷管理模式。
當然,由于三個主要原因,這種模式很快就受到了限制:
看到微信業務的實力后,一些國產品牌開始在微信業務上自建渠道。為微信業務定制專門的產品線,然后在微信業務中銷售。比如蒙牛、大力集團、娃哈哈都有自己的微商特長。
為什么像蒙牛、哇哈哈這種線下渠道非常強的企業要做微商化呢?為什么像蒙牛、娃哈哈這樣線下渠道非常強大的公司,要做微信業務?
原因有三:
這種模式剛剛興起,大品牌也在探索。
隨著智能手機市場的飽和,電商新用戶的成本越來越高,單純買流量再做電商轉化的傳統B2C電商市場紅利一去不復返。紀昀、北電、我是采購員等。通過互聯網平臺保證商品質量和交易效率,然后通過線上培訓發展經銷商,再依靠分成機制刺激經銷商再次發展線下,專注微信業務通過沙子的積累完成銷售。
傳統的分銷模式效率低下,發展一個100人的團隊會很慘。無論是人事管理,分成計算,結算管理,交叉銷售管理,都是一項身心活動。而依托互聯網產品技術,無論是團隊管理、專屬推薦渠道、傭金計算、傭金結算,都可以數字化,協同效率可以提升百倍千倍。這樣很容易把發行團隊的規模變成幾千甚至上萬,這樣的發行團隊產生的銷售額是非常驚人的。
這種模式現在很火,各大電商都在進入這個市場,但是大家的模式都差不多,競爭停留在比例和商品豐富度上。對于終端分銷商來說,運營支持更是大同小異,只有培訓和內容支持。
目前外圍的微信業務也遇到了流量受限、發展緩慢的問題,微信業務無力獨自解決這一問題。平臺方并沒有在解決這個問題上花費太多的精力,只是不停的召喚更多的人進入這個戰場。這一塊,我覺得有機會切入市場。
這段時間和很多微信商家聊天,問他們目前最大的痛點是什么?提到最多的有兩點:
我會在以后的文章中分享如何解決這些問題。
在這兩個月的時間里,我把之前屏蔽的微信業務全部從小黑屋里放了出來。一邊觀察他們怎么做營銷,一邊和他們交流。我越是不反感這種模式,越是覺得微信業務會是未來一兩年的趨勢。
微信業務的本質其實是分發。
傳統零售流程中有四個角色:品牌、經銷商、零售商和消費者,其中經銷商和零售商扮演的是分銷的角色,這個流通環節就是微信商業的“天堂”。大家都認為互聯網應該消滅中間商,所以微信業務賺取差價的模式應該不存在。
但就像大家一開始以為互聯網會淘汰線下一樣,現在互聯網公司都在做線下,爭奪新零售的賽道。除了眾所周知的阿里和JD.COM,內容電子商務的代表易到9月份在上海開設了幾家線下商店。
物體不一定沿著兩點間距離最短的路徑運動,而是以消耗能量最少的方式運動。
隨著線上獲客成本越來越高,線下成為互聯網公司的新寵。同樣,隨著線上獲客成本的增加和轉化率的下降,只要分發模式高效且轉型良好,微信業務中的熟人分發模式將成為“兵家必爭之地”。
如果傳統的產品流通過程是:
然后,有了互聯網技術,這個過程應該變成:整合:依托互聯網的開放平臺資源,品牌可以更容易的進入流通環節,比如直接開天貓店、有贊店、拼多多店等。以上是我這兩個月學習微信業務后的感受。希望對你有所幫助,也歡迎你說說你的感受。
戴寶,微信微信官方賬號“傻逼(ID: ID:i_daibao)”,人人都是產品經理專欄作家。吳曉波頻道產品運營總監,負責黑客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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