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央視財經客戶端報道,新的一年,很多人發現,在微信朋友圈從事代購的微信業務發生了變化。以前精美的商品圖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各種手繪的圖片,配上奇怪的名詞來形容。
規避監管,購買微信業務當“靈魂畫師”
楊樹林、紅腰花、蠟梅...奇怪的名字,加上涂鴉風格,一場“化妝品創意手繪大賽”讓新年的朋友圈熱鬧起來。做代購的微信商家紛紛變身“靈魂畫師”,用自己奇特搞笑的方式描述商品信息,有的甚至用上了英語、俄語等外語。
網購消費者:很生動,就像韓國的一些。會配韓文,文字看不懂,但是看圖片就知道是什么牌子了。
代購為什么要這么做?從事海外代購的微信商家告訴記者,《電子商務法》于今年1月1日生效,要求電子商務經營者登記為市場主體,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而現有的代購大多不具備這些資質,這讓他們擔心自己之前的銷售方式會被監管。
代購從業者:我們誰也不知道會是什么樣的實力。舉個例子,如果有任何商家的名字,或者產品的品牌官圖,如果我們以此為起點,可能會冒封號的風險,所以我們采用的是畫圖的方式。有個產品叫“悅木之源”蘑菇水。我們說是靈芝蘑菇燉的湯。其實經常買的顧客都知道這是什么。
從目前來看,各大平臺還沒有對這種購買行為做出明確的約束。但微信方面表示,不鼓勵用戶使用個人微信號進行商業營銷。
騰訊微信團隊工作人員:我們主要是根據用戶舉報機制,對個人微信號在朋友圈和LBS(基于位置的服務)的違法行為進行管理。對于用戶舉報頻繁、涉及售假、欺詐、商業侵權的個人微信號,經核實后,我們將對違規個人微信號進行不同程度的處罰,如禁止部分功能、凍結、永久封停等。
對此,專家認為,即使代購從業者沒有發布商品的圖片信息,只要構成經營和交易事實,就屬于電子商務經營者,仍然受相應法律的約束。
中國消費者協會專家委員會專家邱:這個其實是有風險的。如果你現在聰明,法律已經規定你要注冊,但是你沒有注冊。一方面要處罰,還要檢查。第二,如果偷稅漏稅,要有一個追究責任的判斷。我們平臺也應該督促在這個平臺上從事商品銷售和服務提供的經營者依法登記注冊。
需要澄清規范采購的《電子商務法》的執行情況
看來有了《電子商務法》,代購、微信商家等電商經營者的身份已經界定得相當清楚了,要按照法律要求經營。不過,記者在采訪中也了解到,具體到執行層面,無論是個人代購還是相關平臺,都還面臨不少問題。
目前在一些電商和社交平臺上,仍有很多未注冊的個人代購信息。平臺方面表示,相應的監管到位還需要一段時間。
小紅書外事負責人陳東方:所有平臺和這種不合規的行為都處于博弈狀態,這個博弈會一直升級。我們會發現機器學習的能力完全可以識別這種手繪的方法,包括外語,但是給我們積累樣本確實需要一些時間。
采訪中,有代購從業者回應稱,愿意依法登記納稅,但實際操作中仍存在一些困惑。
代購從業者:行業內大概80%的同行都想繼續從事代購這個職業,但是很大的一個難點就是大家不知道法律的具體細節是什么。1月第一天,法律一出,我就去當地工商局咨詢怎么注冊,是注冊公司還是個體戶。他們說他們也在等上面的通知。
根據最新規定,代購、微信商務等電子商務經營者可以依法登記為市場主體,成為企業或個體工商戶;其中,允許個體工商戶將其網絡經營場所登記為經營場所。據了解,相應的注冊流程可在網上辦理,經營者注冊后可依法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
中國消費者協會專家委員會專家邱:并不是打壓某一種銷售模式。通過這種登記標準,可以很好地保護各方權益,行業可以健康持續發展。
此外,根據《電子商務法》規定,跨境商品的銷售必須有購買國的營業執照,商品要有中文標識。如果這些細節真的落實了,對海外代購來說是個大問題。
代購從業者:比如你在美國帶保健品,不可能有中文標簽。怎么能察覺到在電商平臺上,尤其是微信這樣的個人平臺上,采購銷售帶有中文標簽的產品?我覺得這個很難控制。
針對這些問題,及時明確標準并出臺配套細則成為當務之急。比如《電子商務法》中提到,零星小額交易可能不需要登記,但沒有具體的金額限制,這些細節需要監管部門進一步說明。
中國消費者協會專家委員會專家邱:宣傳典型案例,通過案例普法,是一種震懾。所以電子商務法已經實施了,但是實施的怎么樣呢?可能需要一個實際的過程。
電子商務法的出臺,不僅讓消費者在網購時更加放心,也創造了更加有序、競爭更加激烈的市場環境。躲避監管,打“擦邊球”不是長久之計,盡快步入正軌才是微信業務和代購選擇的正道。當然,這不能只靠當事人的自覺。一方面,要監督和懲罰那些違反法律的人。另一方面,也要讓愿意守法的微信商家和代購方便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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