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的兩天里,黃嘯市民遇到了一件壞事。男友生日,她從微信商家訂了一個芒果千層蛋糕。誰知吃了之后,兩個人都拉肚子了。她去微信商家發聲明,卻被黑了...
現在打開微信朋友圈,很多人都會被賣菜的微信生意的朋友刷屏。“秘制牛肉干”、“現做水果茶”、“私人訂制生日蛋糕”...看似充滿賣點,頗具吸引力,但購買后有著與黃嘯相同經歷的人不在少數。由于缺乏監管,不僅微信商家銷售的食品安全衛生無法保證,產品完全“良心為本”,買家也無處投訴,只能吃“啞巴虧”。
但是以后在微信生意里賣菜,我省不會這么任性了!9月27日,《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攤點管理條例(草案)》的說明提交山西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一次會議審議,擬將網絡食品交易等新興食品經營業態納入監管范圍,這意味著微信經營等通過網絡銷售的食品將不再游離于法律之外。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我省“三小”情況發生了很大變化。第一,數量多。截至2016年底,我省共有小作坊21518家,小經營店鋪36512家,小攤點36852個。二是出現了一些新的商業業態,比如食品網上交易。三是大部分“三小”生產經營條件較為簡陋,食品安全和食品安全隱患突出,相應監管措施不健全。
然而,2013年1月1日實施的《山西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監督管理辦法》在監管體制、監管范圍、監管方式、監管措施等方面難以適應當前“三小”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需要。為有效防控食品風險,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有必要重新制定一部具有我省地方特色的、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三小”管理條例。
為此,省人大常委會科教文衛工作委員會關于《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商業店鋪小攤點管理條例(草案)》研究意見的報告建議,條例(草案)應完善監管制度,堅持創新精神,突出環保理念, 運用法治思維破解我省“三小”監管難題,引領推動“三小”從業人員規范生產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