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日電(記者王茜趙文君)“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在于實施”。《電子商務法》于1月1日生效,對解決當前網絡消費痛點起到了積極作用。那么這部法律實施后,相關領域會有哪些變化呢?法律界人士如何看待這部法律的實施?記者1日采訪了相關人士。
近年來,網絡消費發展迅速,其中微信業務是典型代表,也成為消費者權益受損的重災區。對于無實體店、無營業執照、無信用擔保、無第三方交易平臺、準入門檻低的微信商家來說,如果與消費者發生消費糾紛,一些微信商家往往會試圖通過更換賬號或者直接刪除“好友”關系來逃避法律責任。《電子商務法》實施后,微信商家作為電子商務經營者得到了法律界定,相應地,將承擔相應的義務和責任,這將為消費者維權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據。
法律的威懾效果是顯著的。1日,一位家住北京的代購告訴記者,這幾天周圍做代購的朋友都不敢打廣告,海關檢查特別嚴格。很多買奢侈品的朋友都被罰過款,有一個買手表的朋友過海關的時候被罰了4萬。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表示,目前,在海外購買的假貨很多。其實有的根本沒出過國,在國內賣假貨。對于私人海外代購,也應納入監管。從事專業代購的個人也應登記為市場主體,屬于電子商務經營者。根據電子商務法的規定,零星小額交易是免稅的,但是目前對于什么是零星小額交易還沒有細則,希望出臺法律法規予以明確。
與購買相比,網上消費仍然存在一些電子商務服務問題,如虛假宣傳、網上銷售假貨、單頁炒作、物流緩慢等。這些劣質產品和商家之所以能讓人相信進而購物,往往離不開買家的評論。
“親愛的,給個五星贊,返2元紅包!”在網絡消費中,有些賣家在評論上寫文章。他們一方面用“小恩小惠”誘導消費者給予好評,另一方面又買“水軍”刷好評,這樣的行為今后將被禁止。
面對商品頁面上萬條好評,不可信,這是消費者網購時面臨的普遍困惑。當商品質量出現問題時,消費者往往會被賣家或平臺刪除自己的真實感受,這已經成為一種正常的潛規則。
《電子商務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全面、真實、準確、及時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通過捏造交易或者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或者誤導消費者。
劉俊海說,電子商務平臺在電子商務經營者和消費者之間的交易中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廣大電子商務經營者是網絡消費維權的第一責任人。要抓緊調整相關服務內容和服務流程,加快提升服務消費者的綜合能力,以優質的服務體驗贏得消費者的信任和肯定。
虛假打折、單刷炒作、單刷殺熟、推諉扯皮等諸多問題落實不到位,影響了消費者良好的網上消費體驗。專家建議,有關部門應根據電子商務發展的需要和消費者需求的變化,盡快出臺相應的配套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細化相關規定,督促電子商務經營者和電子商務平臺落實責任,充分保護網絡消費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