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為了提升購物體驗,消費者下單后,商家默認48小時必須在約定時間內發貨。如果沒有發貨,消費者有權向賣家投訴,賣家需要對消費者進行經濟賠償。
淘寶平臺每月最多賠付1-3單,賠付標準為訂單金額的30%,最高不超過100元。在淘寶店鋪購買商品,如果商家48小時內沒有發貨,可以向他投訴,獲得100元起的賠償。
賠償多少?
1.買方以“未按約定時間發貨”為由投訴。一旦投訴成立,賣家需要向買家支付商品實際交易額的5%作為違約金,最低不低于一元,最高不超過三十元;
買方發起投訴后,投訴成立前,賣方未主動支付違約金的,除違約金外,每次扣三分。
2.賠償公式:1元≤商品金額*5%≤30元。
例:買家買了一件衣服,訂單金額710元,包含10元郵費。當買方投訴賣方未能按時交貨時,賣方需要賠償買方(710-10)*5%=35元的違約金,由于最高賠償不超過30元,賣方需要賠償買方這筆交易30元。
如果我們在淘寶正常購物,商家沒有按照規定的時間發貨,我們可以向他投訴,獲得一定的賠償。這并不違法,因為我們是在平臺規則允許的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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