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稱,為進一步提升天貓送貨上門的服務體驗,天貓擬對天貓《送貨上門服務規范》的相關內容進行調整。該變更于2022年11月16日公布,將于2022年11月22日生效。
公告顯示,調整后,天貓“送貨上門”服務保障標識及相應賠償標準如下:買家在“訂單確認”環節選擇“快遞(菜鳥驛站送貨上門-試用)”。
如商家未按要求履行合同(特殊情況除外),對買家的賠償標準為10元無門檻購物紅包(每單僅限一次),由天貓發放至買家淘寶賬戶。具體規則見紅包詳情頁。
如果買家在“訂單確認”階段未選擇“快遞(菜鳥驛站送貨上門-試用)”,但在所購商品的商品詳情頁、訂單頁等模塊顯示“送貨上門”標識,如果商家未按要求履行合同(特殊情況除外);
對買家的補償標準為10元無門檻購物紅包(每單僅限一次),由天貓發放至買家淘寶賬戶。
買家可以通過“淘寶APP/天貓APP/天貓網站”-“我的淘寶”-“我的訂單”找到要投訴的訂單,點擊“查看物流”,在物流詳情頁選擇“未發貨”或“物流客服”,即可發起不發貨投訴。
買家也可以使用淘寶APP "--我的淘寶-官方客服/專屬客服,反饋快遞員應送上門卻未能履行合同的問題。天貓會核實發貨情況,做出判斷。
如果買家投訴商品沒有送貨上門,天貓會根據商家提供的有效憑證或者商家合作的物流服務商來判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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