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有一種說法叫渠道為王,似乎有點絕對。但是渠道建設的重要性在服裝行業早已達成共識。
由于中國地域廣闊,尤其是內地縣市一級二級市場分銷渠道較長,如何快速占領渠道,樹立品牌形象成為品牌女裝經營的主要課題。在此,我們對不同的分銷渠道進行分析比較,為女裝品牌渠道選擇提供參考。
代理商/代理系統
目前國內很多女裝品牌和國外、港臺品牌都廣泛采用代理制。國內成功的品牌有Esprit,Bossini和很多進口品牌,主要是銷售代理。即委托人授予獨立代理人銷售權,代理人不斷地收集訂單、銷售商品并處理其他與銷售相關的事務(如廣告、售后服務、倉儲等。)在銷售代理權限內代表委托人,銷售完成后代理人收取一定的傭金。常見的銷售代理形式包括:直接銷售代理和間接銷售代理、獨家銷售代理和多重銷售代理、簽約代理和媒介代理、總代理和分代理、傭金代理和買斷代理。
對應不同的代理形式,品牌渠道設計可以選擇全國總代理,另外也可以按地區指定不同的分代理,由女裝企業或總代理進行協調控制。此外,由于密集分銷對品牌女裝意義不大,同時考慮到渠道沖突等原因,品牌女裝通常會在某些區域采用獨家代理,避免代理商之間的惡性競爭。對于國際品牌來說,更傾向于買斷代理商,降低品牌的庫存風險。
如果采用代理制,主要優勢是:使用中間代理可以降低采購、生產和營銷成本,提高服裝品牌營銷的安全系數,提高服裝品牌流行信息的可靠性,快速突破地方市場保護主義,加快產品流通速度,在加速本土化過程中起到融資作用,快速提升市場份額。
但是,這種代理制也存在很多問題。第一,代理制削弱了品牌對終端的控制能力。其次,代理制增加了渠道的層級和成本。因為代理賺傭金,所以不能主動推廣。
不能向集團提供當前市場形勢和競爭的信息,傭金高。
與代理制相對應,在渠道設計上,也可以選擇繞過代理商,直接開品牌店、專柜或者發展加盟店。這種方式會對女裝公司的資金、管理、人員提出更高的要求,但從加強終端控制、保證品牌理念、充分體現品牌服務等方面,可以有效克服代理制的弊端,符合公司的品牌發展方向。所以選擇代理制還是直營模式,需要結合公司實力和發展戰略綜合考慮。
特許經營和直營連鎖
服裝企業的特許經營起源于美國,20世紀70年代引入香港。此后在服裝品牌專賣中應用,如G2000、佐丹奴等。這種方法在上世紀80年代傳入中國。
特許經營是指被特許人授予自己的商標(包括服務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商業模式等。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人,被特許人根據合同的規定在特許人的統一經營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并向被特許人支付相應的費用。直營連鎖(也稱正規連鎖)是指經營同類商品,使用統一名稱的多家門店,在同一總部的管理下,采取統一采購或給予優惠的經營組織形式,實現規模效益。雖然在內容上有本質的區別,但在形式上是相互融合、相互滲透的。
由于服裝行業,尤其是女裝本身缺乏規模經濟,特許經營可以使女裝企業以較少的資金投入獲得快速發展,從而獲得眾多女裝企業的青睞。然而,在女裝進入市場的初期,仍然存在以下問題:難以選擇合適的加盟商,難以保證加盟店的標準化,容易影響自營店的銷售業績,并可能培養競爭對手。
同時,由于渠道層級的增加,加盟商空的利潤并不大,尤其是采用零售商渠道時。比如加盟商以零售價40%的折扣與公司結算,商場扣除30%左右的租金,所以銷售7折是市場競爭的底線。所以如果采用加盟商的形式,要么給加盟商提供更多的返點,要么放棄大型百貨。
直營連鎖店的模式最大限度的減少了渠道的層級,順應了渠道扁平化的趨勢,增加了對渠道的掌控能力,可以更廣泛的觸達客戶,信息流動更快更順暢。
通過直銷取得成功的女裝如艾格,通過專柜直銷建立了全國營銷網絡,提高了統一的品牌形象,多次位居國內女裝市場第一。與廣告相比,這種模式是一種更務實、更注重效果的企業組織管理形式。不僅能為企業建立強大穩定的銷售網絡,還能形成強大的服裝市場調研能力、產品開發能力和質量控制能力,為其生產企業提供先進的技術和管理指導。同時,由于品牌經營權沒有被轉讓,消除了通過其他銷售渠道讓他人分享品牌商譽的可能性,從根本上消除了假貨分享品牌和代理商短期行為對品牌的影響。
然而,直銷也有缺點。如前所述,這種渠道模式要求公司有很強的資本和抗風險能力。在市場競爭激烈的情況下,單純依靠直營模式快速推廣市場會越來越困難。
柜臺和專賣店
最后,在具體的零售形式上,品牌服裝的渠道設計還是有使用百貨專柜(店中店)或者銷售店的考慮。
對于品牌女裝來說,在大型商場設立專柜,借助熱門商場宣傳自己的知名度和美譽度,是樹立品牌和銷售商品的捷徑。目前女裝品牌與百貨公司的合作模式大致可以歸納為五種:一種是日式和中國臺灣省式,通過扣點的形式,由廠家與門店共擔風險,一般稱為商場專柜的形式。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商場為了降低其經營風險,通常會要求一定金額的保底銷售,這是目前國內市場最常見的。二是中國香港和歐美的模式,即采用物業管理的方式來管理商場。商場只出租場地,收取場地租賃費、水電費等。經營風險全部在廠家身上,也就是俗稱的店中店,其本質是介于專柜和專賣店之間。三是一些傳統國營商店的買斷經營模式,商場承擔一切風險。第四種是超市和大眾商店模式。五是復合模式,比如SHOPPINGMALL。就專柜而言,其主要優勢是:可以充分利用百貨公司在消費者中的商譽,快速打開市場,形成品牌效應。柜臺的管理相對簡單,方便異地操作。短期資金壓力不大。業績不高或市場變化時,成本低,風險不高。但其缺點是:對渠道的控制有限,需要接受商場的諸多限制,柜臺面積有限,難以長期有效展示公司的營銷政策,商場出于自身需求的各種活動往往需要品牌積極配合,資金周轉慢。品牌業績高的時候,按照扣點支付的費用也高。
專賣店,也稱專賣店,是服裝零售的最早形式,專營一種商品或幾種相互關聯的商品。專賣店的優勢是:與目標消費者直接接觸和溝通,經營得當,長期收益高,自主性強,營銷政策容易實施,資金回收快,品牌產品線展示完整,裝修和陳列限制少,品牌形象容易體現。主要不足包括:對企業的資金實力和品牌價值要求較高,大型化、分散化門店所需產品種類較多,產品體系較完善,市場拓展較少。而且由于專賣店的管理范圍從商品、服務、店內氛圍到收款、安全、顧客投訴、與各職能部門的協調,對管理人員的數量和獨立能力的要求都高于專柜。異地操作不便增加了風險。
綜上所述,選擇門店還是專柜,取決于公司在過去發展過程中的經營經驗、實力和發展戰略,地域也是需要考慮的重要因素。相比較而言,北方采用專賣店的效果一般不如南方,而采用店內店或專柜則取決于具體城市和百貨公司在當地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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